商会会员分组管理制度
为不断完善商会的组织构架,更好地开展会员间的联谊活动,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商会的凝聚力与号召力,特对商会会员进行分组管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会员的管理,提高会员凝聚力,鼓励和规范会员分组开展活动,推动商会工作良性发展,根据《长沙市常宁商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会指导会员开展分组活动,秘书处负责具体实施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长沙市常宁商会会员分组开展活动事项。
第二章 会员分组
第四条 会员活动组分为5个活动小组:大义山组、天堂湖组、培元塔组、塔山组、宜水组。会员分组构成由本会秘书处按照地域方式、不分行业推荐提名并由会长办公会讨论确定。
第五条 每个组设一名组长,组长由执行会长、常务副会长、监事长担任;每组设两名副组长,由副会长担任,也可通过自愿报名或秘书处推荐商会的积极分子担任。
第六条 各会员活动组设联络专员一名,负责跟秘书处对接工作,日常联络。
第三章 分组活动组织
第七条 各小组在商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以商会的章程为行动纲领,奉行“团结、互助、发展、共赢”的商会宗旨。
第八条 各组组长及副组长负责领导、策划、组织实施本小组活动,引导会员积极参加商会的集体活动。
第九条 会员分组活动由商会秘书处统筹进行安排。各小组计划开展的集中活动,须事前将活动实施方案报商会秘书处审核。活动结束后,各小组负责将活动总结及新闻稿上报给秘书处,再由秘书处在网站、会员群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宣传并存档。
第四章 分组活动内容
第十条 会员活动组开展分组活动内容为:组织会员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参观、考察、旅游、茶话、文娱、体育等活动,增进会员之间的友谊;为会员提供经济、技术、信息、生产、管理、法律、法规等咨询服务,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组织会员参与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积极支持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加强交流,在引进资金、项目、技术上为会员牵线搭桥;开展各种业务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改善、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听取会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为会员排忧解难等。
第十一条 会员活动组开展分组活动一般在长沙进行,也可在长沙区域外进行学习、培训、交流和考察活动,组织长沙区域外活动应经本会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上级组织或本会安排部署的相关工作或活动可分解安排会员活动组执行。
第五章 活动经费
第十三条 每年给与每个小组活动经费2万元。各小组开展活动的经费在预算范围内的,凭票据实到商会财务部报销,超支部分由各小组自行解决。
第十四条 考核评比。年底由商会理事会对各小组进行考核评比,设立“优秀组长”、“优秀会员”、“优秀联络员”等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及奖励奖金。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本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经本会理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附:活动小组分组名单
商会活动小组划分名单如下:
小组名称 | 组长 | 副组长 | 组员 |
大义山组 | 肖建华 | 易建成、彭小军 | 黄双华、秦智成、唐建荣、易泽胜、张国振、梁利国、贺年生、彭仲雄、廖军华、吴科、廖丽、邓金春、黄又平、谭小军、吴军、秦正友、张俊楠、欧青、周金平、邓洪顺 |
天堂湖组 | 阳柏林 | 张治中、周法军 | 唐骥、欧兵、吴一平、王陆平、郑利清、杨辉、廖升球、滕飞跃、滕东剑、阳朔、李佐意、杨德义、张慧、雷克亮、高铁乔、曹廷亿、胡智勇、张文辉、何宗云、阳必胜、龙志刚 |
塔山组 | 陈伦军 | 周文峰、吴艳玲 | 唐志宇、尹朝雄、李先华、李志文、魏清华、唐超衡、彭艳、康荣贵、胡深源、彭秋方、刘平军、彭靖、段剑峰、欧林、张文辉、杨祖文、黄兴、谭登文、何小龙、刘爱虹、吴晓强 |
培元塔组 | 陈彦杰 | 彭水清、陈艳萍 | 朱志文、周承宪、秦季春、郭怀勇、郭俊、滕小青、章小宁、雷登、闫福军、占春兰、胡红亮、曾智恒、申世杰、黄勇、彭小红、雷优、尹爱华、欧金春、张艳辉、殷斌 |
宜水组 | 刘洁洋 | 胡桂林、雷 倪 | 吴委桀、易锡林、罗明富、李跃进、朱华荣、姚光宇、魏旭兰、李柏、闫玉云、欧泽健、廖喜华、欧厚盛、吕建军、钟荣、王东华、周虹伶、许红寨、黄晓芽、胡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