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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印发,将严格监管农用地膜的生产、使用与回收,解决地膜残留污染问题,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今天,小农菌梳理相关重点,希望大家仔细看看!
将加强农用薄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监管,制定农用薄膜管理办法,加强地膜回收利用的法律保障。
明确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地膜污染防治的第一责任主体,压实地方主体责任。
加强地膜使用控制,因地制宜调减部分作物覆膜面积,促进地膜覆盖技术合理利用。
进一步完善农田地膜残留和回收利用监测网络,加强地膜使用和回收利用统计工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监测评估机制。
要加强地膜污染防治的监督考核,层层传导压力,建立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
要加快推动出台《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明确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利用等环节的监管责任,建立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法律保障。
推进地膜治理示范县建设,加大财政补贴政策调整力度,由补推广使用转向补回收利用。以回收利用和减量使用为主要治理方向,继续开展以旧换新、经营主体上交、加工企业回收等多种形式回收,建立健全回收利用体系。
大力培育市场主体,支持建设废旧地膜回收网络,鼓励政府与企业共建、第三方运营等模式,尽快实现主要用膜区域全覆盖。采用“先建后补”等方式,扶持一批资源化加工利用企业。
要加大高强度地膜、全生物降解地膜等产品以及地膜回收机械、地膜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的支持力度。推广机械捡拾、适时揭膜等技术。推动新疆棉田机械化回收示范试点。
中央财政要继续支持地方开展废弃地膜回收利用工作,继续推动地膜回收示范县建设。同时,积极推动构建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补偿制度,出台相关用电、用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职责分工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发动引导各地积极开展新国标宣传、落实工作,做好新国标技术研讨、标准解读、宣传报道等工作,切实增强地膜生产者、使用者、销售者、监管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农业农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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