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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内疫情的稳定,湖北城市的全面解封,国外疫情输入严峻的特殊时期。为了帮扶企业平稳有序复工复产,本所律师结合实务经验,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存在的合同履行、劳动用工等常见法律风险及应对措施进行研究分享。
一、合同履行常见法律风险
(一)合同因疫情陷入履行不能的风险
企业因疫情的影响,导致已经签订的合同不能履行可以分为全部不能履行、合同部分不能履行、合同暂时不能履行等情形。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不能履行的具体情形不同,产生的法律后果也会不同,比如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或者变更合同、甚至解除合同等不同的法律后果。为此,企业因疫情影响合同履行时,不能简单以疫情不可抗力为由,单方面行驶解除权。
1.企业预先评估疫情对已签订合同的影响及自身的履约能力,若疫情只是影响合同部分或者暂时不能履行的,企业应及时向对方发出协商解决的通知,双方可通过协商方式变更合同内容,从而免规避不能按时或完整履行合同的法律风险。
2.若疫情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时,企业可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要求部分免责或者全部免责。企业通知应当采用双方约定的通知方式,尽量采用书面、邮件、短信、微信或电话录音等多种形式发送通知,并保留通知发出以及合同相对方收到通知的证据。
3.企业应当及时向合同对方提供疫情、防控措施及其造成合同履行不能的证明,如政府延期复工复产通知、公告、命令及采取交通管制的证明凭证等。
(二)合同因疫情继续履行显失公平的风险
若本次疫情对企业已签约合同的影响尚未达到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程度时,企业不能直接以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并进行免责抗辩,但合同继续履行又确实难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的。此时,企业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或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
1.以情势变更或显失公平为由,与合同相对方协商变更合同内容。
2.若协商不成,可以援引情势变更或显失公平为由,请求法院变更合同。
3.企业应收集并固定证明继续履行原合同将导致明显不公的证据材料。
(三)合同相对方借疫情恶意违约
疫情发生后,原本已签订合同不受疫情影响或没有实质性影响的,合同相对方却借疫情恶意违约,企业如何面对该法律风险。
1.在充分了解合同相对方所在地疫情发展情况、政府管控措施、人员复工情况等疫情相关信息后,初步判断合同履行是否受到的实质影响。
2.保持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尽量搜集、固定疫情不影响合同履行的有关证据。
3.向合同相对方送达履约的通知书,并规定合理的期限,若合同相对方仍恶意违约,可积极主张己方权利,就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进行索赔。
二、劳动用工法律风险
(一)企业招聘时的法律风险
企业招聘时不得歧视或拒绝录用疫区的劳动者,也不能拒绝招用曾感染、疑似感染、密切接触新冠肺炎的劳动者。若企业以上述原因为主要理由或变相理由拒绝录用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违反平等就业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企业赔偿相应损失。
1.招聘公告或信息中不得有歧视或限制招录上述劳动者的内容。
2.在招聘公告中明确具体岗位要求,并设置公平、合理的招录条件。
3.面对上述劳动者的应聘时,做到不歧视,公平、公正的招聘态度。
4.对于符合招录条件的上述劳动者,不得拒绝录用,在录用时应收集劳动者的个人身体健康信息。
(二)员工返岗时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
虽然国内疫情暂时处于稳定期,但目前国外疫情严峻,国内面临国外疫情输入和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染风险。企业复工复产时,一旦发生员工被感染的事件,企业将面临停产停业、承担工伤理赔的法律风险,甚至企业及其责任人可能面临警告或行政罚款的法律责任。
(1)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1.详细登记员工休假期间的重要信息(员工假期所在地、出行路线、是否接触湖北等外地人员、身体状况是否正常、计划返岗时间、所在地是否存在管制措施、是否感染或被隔离)
2.员工签订承诺书,承诺企业登记的信息真实性,否则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复工复产期间加强内部疫情管理和日常管理
1.企业可通过微信公众号、钉钉、OA办公系统等形式,对涉及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宣传培训,并保留培训和考核记录。
2.在企业办公区域进出口设定出入检查点、体温测量点,做好对员工上下班前的体温监测,并做好相应的登记。
3.企业向返岗员工免费提供医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
4.加强员工疫情期间员工请、销假、员工护照的管理。
(三)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风险。
受疫情影响,大部分企业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为了维持正常的经营,大量企业在复工复产后可能存在与未能复工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经济性裁员的做法。而我国劳动立法对劳动合同解除以及经济裁员都持极为严格的态度。企业应谨慎对待,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1. 调查、核实员工未返工的真实原因,若员工是主观因素,拒不返岗,
企业在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员工及时返岗并给与合理返岗期限,仍未返岗的,企业可以按照规章制度予以辞退员工。
2. 对于因客观因素,无法返岗的员工,企业可以通过协商方式处理,
比如与员工协商降薪、调休调岗、待岗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
3.企业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依法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
4.企业在满足经济性裁员条件,可以依法采取经济性裁员。
(四)员工工资发放的法律风险
受疫情影响,大量企业存在停产停工的状态,从而造成企业的资金链处于紧张的状态,以至于无法及时发放工资或无法足额发放工资。此时,如果企业擅自对员工的工资延迟支付或不足额支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将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员工有权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依法提起劳动监察,针对拒不改正的企业,加收50%至100%的赔偿金。
1.企业可以按劳分配原则调整薪酬,对员工采取轮岗轮休、调整员工工作量、缩短工时等方式调整薪酬。
2.企业与员工协商,以书面协议调整员工的薪酬待遇。
3.企业与工会或员工代表通过民主协商的方式,调整员工薪酬待遇或延迟支付工资,并就民主协商的程序和过程予以证据保存。
综上分析,全国范围内企业复工复产大潮已经开启,企业只要按照法律规定,做好相应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才能顺利、平稳渡过疫情难关。
作者: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 雷美桂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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