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市物流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作用,圆满完成试点目标和任务,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6〕85号)和南昌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南昌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商务发[2016]124号)有关精神,我市在总结第一批试点项目申报、实施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2月15日第二批试点项目申报相关工作经南昌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及专家组联合专题研究,并经市商务局党委同意,现开展第二批南昌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依据
项目申报以《关于印发<南昌市物流标准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商务发[2016]124号)等相关文件为依据。
二、项目申报重点
1、重点鼓励企业结成联盟共同推进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使用,探索标准托盘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的新路子。
2、重点鼓励快消品生产企业、电商物流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申报试点项目。
3、重点鼓励托盘生产或经营类企业申报托盘租赁服务试点项目。
三、企业申报资质
1、结合第一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实际情况,申报第二批托盘服务类试点项目的企业,在南昌市注册时间可推迟至2017年6月底,项目投资额以在南昌地区实际支出为准;项目申报企业要求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已入围第一批物流标准化试点的企业允许申报托盘服务类项目,不得申报其它类项目。
3、已入围南昌市2015年城市配送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的企业,允许申报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核算投资额从2017年1月1日起计算。
4、《关于开展南昌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洪商务发[2016]139号)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
四、项目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企业按洪商务发[2016]139号文件规定的申报程序申报第二批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所有申报材料按要求于2017年3月25日前报送市商务局。
其余未提及事项以《关于开展南昌市物流标准化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洪商务发[2016]139号)为准。
具体信息可登陆南昌市商务局网站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