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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企法商风险管理”服务新模式
时间:2016-12-07    来源:admin    点击:
“中国民企法商风险管理”服务新模式
——记“湖南湘通融合法商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志勇律师
 
    金秋十月,全国工商联副主席谢经荣、工商联研究室主任林泽炎、 工商联法律部副巡视员丁学祥等一行,在湖南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厅级纪检员、省非公纪工委书记罗碧野以及省工商联法律处处长甘露等的陪同下,莅临“湖南湘通融合法商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考察“民企法商风险管理”创新型法律风控服务新模式。听取潘志勇律师团队的汇报后,谢经荣副主席作出肯定,认为“法商风险管理服务新模式”是“民营企业法律维权服务方式的一种全新型的探索,在全国属首创”。希望潘志勇律师团队在全国范围内整合专家资源,更进一步完善“法商风险管理”的理论体系与实操工具,更好的践行为民企法律维权和风险防范服务工作。
一、令人震撼的南山案件引发潘志勇律师对民企法律风险防控的深层思考
  位于城步县境内的南山牧场素有“南方呼伦贝尔”之称。2000年11月,湖南南山牧场党委报经中共邵阳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对下属湖南南山营销有限公司及长沙捞刀河乳业资产进行“国企改制”。 潘志勇律师受聘担任改制总法律顾问,协助南山牧场党委于2001年2月完成改制工作,组建民企“南仔乳业集团”。
  不久,公司遭人诬陷。2001年5月由湖南省公安厅指令城步县公安局以“国企改制”涉嫌经济犯罪立案侦查,对包括董事长孙某、总经理王某在内的中、高级管理人员12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同时,冻结了“南仔乳业集团”全部银行存款和帐号,导致“南仔乳业集团”全面停产、几近瘫痪。省政府办公厅于2001年6月12日下发文件,决定在6月底前对“南仔乳业集团”的三家公司和“南仔”品牌予以取缔,吊销营业执照。“南仔乳业集团”命悬一线。
  面对“南仔乳业集团”生死攸关的艰难时刻,潘志勇律师沉着冷静。他曾顶住各方面的压力以及利益的诱惑,牢牢守住合法合规改制的底线。在“南仔乳业集团”风雨飘摇之时,他被临时股东大会推选为企业管理委员会主任、董事长。受命于危难之际的他,一手抓案件申诉维权,一手抓生产。案件方面他注重依法合理反映诉求,根据事项的轻重缓急逐件逐个系统解决。先解决公司账户冻结问题,尽快使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再解决省政府的取缔决定问题。经过沉着应对,成功运作,最终使湖南南山牧场“国企改制”经济犯罪系列案件当事人全部无罪并获得相应的国家赔偿。
   历时三年,以潘志勇为首的“南仔乳业集团”决策层,正确决策,科学管理,带领“南仔”渡过难关,并以每年翻番的发展速度,在2003年度成长为销售收入过亿、纳税过千万的大型乳品企业。2005年度“南仔品牌”被省工商局评为“著名商标”,公司被省人民政府确定为“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当原班企业高管全部无罪回公司后,潘志勇以宽广的胸怀主动让位,回到湖南通程律师集团事务所,重拾“大律师梦”。 南山案件,也引发他对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的深层思考。
二、与智者相遇催生他“法商风险管理”服务新模式,并在践行中日趋成熟
   2004年南山案件落下帷幕后,潘志勇回到通程律师集团。此时律所负债经营,人心涣散,业务萎缩。在杨金柱的力荐和同事们的认同下,潘志勇律师出任总裁。他上任后提出:“用管理企业的方法管理律所。”在他的带领下,律所一年间就扭亏为盈,面貌焕然一新。其后,众望所归,他出任通程律师集团主任,法定代表人。 潘志勇从“南仔乳业集团”回到通程律师集团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法律风险对民营企业而言,其破坏性是何等巨大!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要怎么防控才是最佳路径?有什么方法能从企业管理的源头上和根本上有效管控法律风险?
  他为此广览群书,遍访名师。他是幸运的,他遇到了志同道合的专家和学者,使他深得帮助和启示。如“法商管理”学派的创始人中国政法大学商学院院长孙选中教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肖北庚教授,湖南省刑法学科领头人湘潭大学法学院黄明儒教授,湖南大学法学院段启俊教授,以及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省高院等司法实务界的专家。他与这些学者专家们共同关注和探讨民营企业的法律风险防控问题,为“民企法商风险管理第一智库”的打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3年9月,在湖南省政府主办的第二届中部企业文化高峰论坛上,潘志勇律师首次提出:“构建企业法商风险管理文化”的新理念。论坛特邀嘉宾,中国企业文化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秘书长,著名企业文化专家孟凡驰先生高度评价了潘志勇律师的新理念。他评析:“潘律师是国内提出法商风险管理文化的第一人,具有理论的原创性。”
 2014年6月24日,由湖南省工商联主办、“湖南湘通企业发展管理研究院”和“湖南湘通融合法商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的湖南省首届大型“民营企业危机应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与法商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长沙隆重召开。论坛上,潘志勇律师以“法商风险管理”理念与模式的首倡者身份作“构建企业法商风险管理文化,助推企业和谐健康有序发展”专题演讲。此演讲成为本次论坛的一大亮点,深深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位听众。
三、“民企法商风险管理”扎根湖湘、开花结果,取得良好服务实效
  潘志勇认为,单纯的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已不适用当今民企的发展需求。为适应现代社会的变化和企业的发展需求,要把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升级为“法商风险管理”服务新模式并上升为“企业法商风险管理文化”。“法商风险管理”打破以往法律风险防控思维、视角上的束缚与局限,用法律、经济、 管理三维一体思维与视角,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动态过程的全面掌控。“湖南湘通融合法商风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潘志勇律师的带领下,开发出成熟的跨界服务产品体系,已经成功开展各项业务与项目。为民营企业创新服务,以及帮扶民营企业中的小微企业,取得良好的服务实效。
——创新合同风险防控,A集团公司1.5亿合同纠纷案的警示
  A公司是一家规模民企,中国企业500强。2012年,A公司与B公司签订2个《原料采购合同》,后A公司向B公司支付了1.5亿元合同预付款。由于行业下滑,市场不景气,B公司无法履行供货义务,也无法偿还A公司1.5亿元合同预付款,由此酿成合同纠纷。A公司委托潘志勇律师代理该案,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B公司返还1.5亿元合同预付款,法院判决予以支持。但在执行过程中发现,B公司早已采取措施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无财产可供执行。潘志勇律师通过诉讼中财产保全以及执行过程中调查了解的情况判断,B公司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以及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B公司涉嫌合同诈骗犯罪。A公司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迅速采取立案前初查措施,对B公司形成震慑。通过潘志勇律师组织实施刑民结合的综合解决措施,最终促成A公司与B公司达成和解,为A公司挽回1.5亿元巨额损失。
  经过此案,潘志勇律师深深感受到我们的民企在风险防控方面仍存在非常大的缺陷。A公司这起合同纠纷案给予民营企业重要启示:引发A公司危机的根源在于行业特殊商业模式、交易结构所形成的特殊风险。企业合同管理应当采用创新思维的管理模式即“交易管理”,将单纯的合同审查与风险控制上升到对交易本质、交易过程、交易结果的全方位动态管理,才能切实达到防范风险,保障交易顺利进行的目的。A公司邀请潘志勇律师对其高管进行《合同风险防控与交易管理》的专题培训,获得了公司高管的高度认同。现A公司已礼聘潘志勇律师团队为其年度300个亿的巨额交易管理提供专业服务。
——刑事危机应对,跨界思维为弱势小微民企完胜维权
 娄底吴某等人在常德某县投资一集体所有煤矿。因国家资源整合政策的要求,在常德市、县政府的协调下,吴某于2013年8月以煤矿代表身份与相邻国有煤矿签订了重组协议,国有煤矿应给付吴某转让费1200万元。吴某的煤矿依约转让给国有煤矿后,国有煤矿却以吴某非煤矿所有人为由拒付转让费。同年10月,吴某等投资人在多次讨债未果的情况下,聚众前往国有煤矿,与国有煤矿发生暴力冲突。冲突中,吴某方多人轻伤,小车被砸,吴某本人深受侮辱。
 吴某托人找到潘志勇律师,心情无比愤怒,要求追究国有煤矿人员的刑事责任。此时,国有煤矿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指控吴某等人破坏生产经营、故意伤害。潘志勇律师在深入调查后得出结论:吴某等人确非煤矿所有人,其签订的协议若得不到所有权方的追认,将会导致协议无效。如凭一时之气重点控告国有煤矿人员的刑事责任,势必影响协议的履行,合同中的整体利益得不到保障。潘志勇律师运用法商风险管理思维,提出创新解决思路:该案暴力冲突的根缘在于合同纠纷,应以解决协议的有效性为主,追究刑事责任为辅,以“辅”助主,实现双赢。最终在潘志勇律师的努力下,常德市政府出面协调,重新订立有效协议,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和平完胜维护了吴某的合法权益。
四、跨界,他实现对梦想的超越
  潘志勇律师少年的梦想是当一名企业家,却当了律师。“跨界”是对他过往工作的精辟总结。他从企业到律所,再从律所到企业,华丽转身并揽法商咨询行业,其经历跨界;他提出“法商风险管理”理论涵盖法律、经济、管理三大领域,其思维跨界;他整合各方优势中介服务资源,建立合作平台,打造“民企法商风险管理第一智库”,其服务模式跨界。从“南仔乳业集团”到“通程律师集团”再到“湘通融合咨询集团”,足见其厚德与自信,他的梦想在跨界中实现超越。
     如今,回味经历的酸甜苦辣;回想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时任湖南省委书记周强在2011年举行的“法治湖南”建设专题会议后勉励他的话:“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推进法治湖南建设”;再契合当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决定,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习近平强调,要把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切实抓好,重点建设一批具有较大影响和国际影响力的高端智库。潘志勇律师站在“法商风险管理”研究和践行的巅峰之上,感慨良多!如何将“湘通融合咨询集团”真正锻造成具有代表性的专业特色智库,为党和政府更好的管理民营企业及民营经济发挥智库作用,为民营企业和谐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潘志勇律师深感任重而道远!